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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常德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教师学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

来源:常德市教师进修学校 发布时间:2017-07-2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了能更好地在教育实践中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8月12日下午,常德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及时组织全校教师“充电”,在我校四楼会议室集中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。

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3月15日圆满完成各项议程,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的颁布实施,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凸显了对公民民事权利的法治保障和尊重,既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,也有利于教育教学活动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原则。通过学习,大家纷纷表示,《民法总则》对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展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作为一名人民教师,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,一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提升法制观念,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,认真履行职责,做学法、知法、守法和用法的好教师。为武陵区教育的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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